最新动态
法律变化概览
国籍法与居留法不断发展。您在此可找到自 2023 年以来最重要变化的按时间顺序概览——客观并注明来源,不求完整,也不构成个案法律咨询。
欧盟庇护改革(GEAS)在德国实施
德国通过 GEAS 适配法和 GEAS 适配后续法,将共同欧洲庇护制度的改革转化为国内法。对新到者,现在在正式提出申请之前适用一项筛查(screening)程序;此外,边境程序被重新规定并取代以往的机场程序。庇护程序中的听证以及关于家庭庇护的规定也作了调整。主要新规自 12.06.2026 起在欧盟范围内统一适用。
来源: GEAS 适配法和 GEAS 适配后续法,于 28.04.2026 公布,主要规定自 12.06.2026 起生效
内部边境管控再次延长至 2026 年 9 月
自 2023 年秋季起逐步实施的德国陆地边境管控,被联邦内政部再延长六个月,从 16.03.2026 至 15.09.2026。这是连续第四次延长;已按申根区临时边境管控的规定相应通知了欧盟委员会。对旅客而言,这仍意味着在相关口岸进行抽查。
来源: 联邦内政部公告,2026 年 2 月,内部边境管控延长至 15.09.2026
「机会」居留权到期
依 § 104c AufenthG 的「机会」居留权,曾使长期被容留(Duldung)者获得为期 18 个月的居留许可以满足留居权条件,最后一次可在 31.12.2025 之前申请。依 § 104c 已签发的居留许可仍然有效;持有人可在 30.06.2027 之前申请转为依 § 25a 或 § 25b AufenthG 的较长期居留身份。
来源: § 104c AufenthG 自 31.12.2025 起的版本(过渡规定至 30.06.2027)
三年后的缩短入籍再度被废除
2024 年引入的 § 10 Abs. 3 StAG,曾允许在具有特别融入成就且德语达 C1 水平时已满三年即入籍,被《第六部修改国籍法的法律》再度删除。依 § 10 StAG 的权利入籍,现在统一适用五年的最低居留期限。其余条件(其中包括有保障的生计、足够的语言知识、入籍考试)保持不变。
来源: 第六部修改国籍法的法律,自 30.10.2025 起生效
与辅助保护受益人的家庭团聚暂停两年
与具有辅助保护身份者(不涉及:已承认的难民和有庇护权者)的家庭团聚,至 23.07.2027 止不予批准。此前团聚被限制为每月 1.000 份签证的配额,据立法者称该配额自 2023 年 6 月起持续被用尽。
来源: 暂停与辅助保护受益人家庭团聚的法律,自 24.07.2025 起生效
融入课程:重修课时和特别课程受限
《第五部修改融入课程条例的条例》精简了课程体系。免费重修课时现在仅在扫盲课程和有特别语言教学支持需求时可行;路费仅在例外情况下报销。父母、妇女和青年融入课程等特别课程形式自 2025 年 5 月起取消。联邦内政部以加快融入程序为由解释此次改革。
来源: 第五部修改融入课程条例的条例,BGBl. I 2024 Nr. 393,自 07.12.2024 起生效
外国职业资历的认证将加快
联邦与各州于 06.12.2024 决定,今后在认证程序中原则上也接受英文文件。对卫生职业(其中包括医生、牙医、药剂师),此外还将以直接知识考试作为标准程序,补充迄今惯用的文件审查;相关法律应于 01.11.2026 生效(有待联邦参议院 Bundesrat 同意)。
来源: 联邦与各州 06.12.2024 的决定;加快卫生职业认证程序的法律(计划生效 01.11.2026)
入籍考试增加关于犹太生活与反犹主义的题目
通过《第二部修改入籍考试条例的条例》,入籍考试「在德国生活」的题库自 01.07.2024 起作了修订。若干题目被替换或补充,内容重点为德国的犹太生活、以色列的生存权和反犹主义。自 01.07.2024 起生成的所有试卷自动使用新题库。
来源: 第二部修改入籍考试条例的条例,BGBl. I 2024 Nr. 211,自 01.07.2024 起生效
国籍法现代化:五年与多重国籍成为常态
通过《国籍法现代化法》,入籍的常规最低居留期限从八年降至五年。放弃了避免多重国籍的原则:入籍自此原则上不再要求放弃原有国籍。§ 10 StAG 的其余实质条件(生计、语言知识、入籍考试、无严重犯罪)保持不变。
来源: 国籍法现代化法(StARModG),自 27.06.2024 起生效
引入三年后的缩短入籍
通过国籍现代化法,§ 10 Abs. 3 StAG 首次创设了在具有特别融入成就且德语达 C1 水平时,已满三年而非五年即入籍的可能。这所谓的快速入籍是无请求权的裁量规定,据官方数据仅涉及入籍中的一小部分。它已于 30.10.2025 再度被废除。
来源: 国籍法现代化法(StARModG),§ 10 Abs. 3 StAG,自 27.06.2024 起生效(自 30.10.2025 起废止)
反对反犹主义的承诺成为明确的入籍条件
通过国籍现代化法,在 § 10 StAG 中阐明:出于反犹、种族主义或其他反人类动机的行为与《基本法》的人类尊严保障不相容。同时,入籍申请人自此须明确承诺德国对纳粹不法政权的历史责任以及对犹太生活的保护。该承诺被构造为独立的实质性入籍条件。
来源: 国籍法现代化法(StARModG),§ 10 Abs. 1 StAG,自 27.06.2024 起生效
在德国出生的外籍父母子女的选择义务取消
在德国出生、并自动取得德国国籍及其父母国籍的外籍父母子女,此前须在 21 岁前在两种国籍中作出选择。通过国籍现代化法,这所谓的选择义务(Optionspflicht)完全取消,因为已放弃避免多重国籍的原则。受影响者永久保留两种国籍。
来源: 国籍法现代化法(StARModG),自 27.06.2024 起生效
为客工一代提供简化的语言证明
对于 1955 年至 1974 年间在招募协定框架内或作为前民主德国(DDR)合同工来到德国的人员,自国籍现代化法起,口头证明足够的德语日常沟通即可。此人群不再需要书面 B1 证明。对 67 岁以上人员,自此在语言证明上也适用简化。
来源: 国籍法现代化法(StARModG),§ 10 Abs. 4, 5 StAG,自 27.06.2024 起生效
西巴尔干规则永久化,配额翻倍至 50.000
西巴尔干规则(§ 26 Abs. 2 BeschV)使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科索沃、黑山、北马其顿和塞尔维亚公民,在有具体工作邀约时可获得就业居留身份——不论职业资历。在专业人才移民改革框架内,此前限期的规则被永久化,联邦劳动局为此预留的年度同意配额从 25.000 翻倍至 50.000。
来源: 关于专业人才移民进一步发展的条例(修改就业条例),§ 26 Abs. 2 BeschV,自 01.06.2024 起生效
专业人才移民法:机会卡与欧盟蓝卡门槛降低
专业人才移民改革分阶段进行:自 2023 年 11 月起,欧盟蓝卡适用降低的最低工资(2024 年:每年税前 45.300 €,或一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 50 %,在紧缺职业中更低)。自 01.06.2024 起另外引入机会卡(Chancenkarte),这是一项面向具有外国职业或高校学历者在德国求职的积分制程序。确切的工资门槛每年调整。
来源: 关于专业人才移民进一步发展的法律,自 2023 年 11 月起分阶段生效
面向寻求庇护者的支付卡写入法律
通过《关于调整外国人法和社会法中数据传输规定的法律》,面向寻求庇护者的支付卡写入法律——即《寻求庇护者给付法》。它在现有现金和实物给付之外附加;各州仍自行决定是否以及以何种形式引入该卡。该规定对居留身份本身无直接影响。
来源: 关于调整外国人法和社会法中数据传输规定的法律,BGBl. I 2024 Nr. 152,自 16.05.2024 起生效
认证外国职业文凭的新途径:认证伙伴关系
随专业人才移民法第二阶段,于 01.03.2024 引入认证伙伴关系。雇主与外国专业人才以合同约定,外国职业文凭的认证程序在入境德国后才进行。此期间,专业人才获得最长一年、可延长至两年的居留身份。
来源: 专业人才移民法(第二阶段),§ 16d Abs. 3 AufenthG,自 01.03.2024 起生效
改善遣返法:离境拘押更长、驱逐简化
离境拘押的最长时长从 10 天延长至 28 天。在驱逐框架内夜间进入和搜查住所被简化;除有子女的家庭外,驱逐日期不再须提前告知。同时,在关于驱逐拘押和离境拘押的司法程序中引入了由律师代理的权利。
来源: 改善遣返法,自 27.02.2024 起生效
欧盟蓝卡改革:专业人才移民法第一阶段
2023 年 11 月 18 日,专业人才移民法改革的第一阶段生效,同时转化了关于欧盟蓝卡的修订后欧盟指令。工资门槛被降低,准入扩大到更多职业群体,并首次纳入没有正式高校学历但有相关职业经验的 IT 专业人才。此外,欧盟内部的转换、在其他成员国的短期商务停留以及与欧盟蓝卡持有人的家庭团聚均被简化。
来源: 关于专业人才移民进一步发展的法律(第一阶段),用以转化欧盟指令 2021/1883,自 18.11.2023 起生效
本概览用于一般信息,不替代具体个案中的法律咨询。如需评估您的个人情况,欢迎使用我们的免费入籍检查。